杜晓丹烟台报道
7月29日发布会上,烟台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李大卫,介绍了烟台市在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方面的财政支持措施。
鼓励开展住房“以旧换新”。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于202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市)给予“卖旧买新”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新房成交总价的0.3%且单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收购个人二手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市级实施主体收购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二手住房的,市级财政根据企业收购规模、运营出租率等情况统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支持。
给予多代、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今年2月,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实施方案》,发放总额度6000万元,原定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将定向购房优惠券发放和使用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明确本市多代、多孩家庭申领的定向群体购房优惠券允许与群团购购房优惠券叠加使用。
加大对区市的支持力度。省级按照2025年第二季度及全年新建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相关税收等指标对设区的市进行奖励支持,市级根据区市贡献度全部拨付至各区市。对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市,市级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支持各区市通过发放购房补贴、住房消费券、贷款贴息等措施,充分释放住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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